致我最亲爱的莉莉丝: 首先,你知道我比起写东西,更喜欢舞刀弄棒的。 所以这篇信的格式可能并不正确,最后的成品可能不像是信,更像是我在瞎聊。字也可能会很丑,嗯......我已经看到了,确实不好看。 怎么说呢,我当时的脑袋有点晕,嗯...也不知道你从哪里搞来的药,药效真是要命。 反正就是说,我离开的时候......嗯,怎么说呢?就是脑子不清醒了,没有什么别的理由。 反正,结果就是,我当时忘了给你留封信了。(可能潜意识中怕你醒过来?) 直到我回到家后才想起来写这封信,虽然你可能没机会看到它,但我还是想写出来,算是给自己人生中最温暖的十几年的一个交代。 嗯,你看不到也好,我能大胆的写出更多心里话了。 我能够理解你为什么会对我做出这些事情,真的,我原谅你了。最后这句话可能在你看来有点厚颜无耻,因为我也有错,我不该不告而别。 该死,离开前真应该和你好好聊聊的......希望你能原谅我,不,最好能忘记我。 如果说我不爱你,那肯定是假的,我爱你,非常爱,我人生中从来没有这么关心过一个人。 但是,我对你的爱只是父亲爱女儿的那种爱。 或者说,我认为我对你的爱只能是父爱,只应该是父爱。 我的意思是...... 哪个王八蛋禽兽会爱上一个小自己......嗯,我算算... 当时我35,你只有12岁。 该死的,我大了你23岁! 哪个王八蛋会爱上比自己小23岁的女孩!? 我不能耽误你,你还有大把大把的美好时光。 你今年应该25岁了,而我已经48岁了。你正处于人生中最美好的年龄,而我已经老的上个楼梯都要大喘气了。 当然,这只是个比喻,我现在身体硬朗的很,跑个几公里都没问题...... 我的意思是,你美好的人生不应该浪费在我这个臭老头身上。 你应该找个英俊帅气的小伙,和他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。 他可能是个富有正义感,实力强大觉醒者,可以保护你一辈子。 他可能是个富有文采,幽默风趣的诗人,可以一辈子逗你开心。 该死,我已经开始生气了,我真想把这些小子的头拧下来! ...... 但我还是希望,你能忘了我,找一个能陪伴你一辈子的人。 你仔细想想,我到底有什么值得你怀念的? 过去的11年里,我曾经天天逼着你早上5点就起来练体能,打沙包。 过去的11年里,我几乎没有刷过碗,还天天指挥着你做各种家务。 在你16岁那年,那个帅小伙你还记得吗?就是那个在酒馆打工的小伙子。 我把他每天早上放在门口的玫瑰都丢到了臭水沟里。 我威胁他让他离你远点,否则我会把他的腿打折。 你看,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。 所以忘了我吧,开启你崭新的人生,让你的生活回到正轨。 署名:“汤姆” .m.thonGadAY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