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程晚吟的话来说就是,王瑾之这张脸简直就是天选的反派——看上去很颓废,双眼无神却十分犀利,不爱说话,孤僻独立,习惯把漂亮的外貌隐藏在朴素之下,暗戳戳地观察着别人。 要不是相处久了,知道她内在是个逗逼,恐怕会真的以为她是那种背后给人下蛊的巫女。 王瑾之并不颓废或者故意不打扮自己,也不想当什么下蛊巫女。她只想宅在一个地方当个蘑菇,和程晚吟相依为命。 但现在她最担心的事却发生了,连最后一个和她亲密的人都要离她远去。而她只能想尽一切办法去挽回。 ———— 九月八日,早上六点半,王瑾之背着背包,跟随那些志愿者下了车。 此时距离程晚吟死亡还有二十四分钟。一个热心肠的大哥借了她电话,想要替她背行李,问她准备去哪收集物资。 “鸿运酒店。” 报出地址后,王瑾之扯了对方手中的手机,发现对方死拽着手机没动。 王瑾之看向大哥。“怎么了?” “去鸿运酒店收集物资?你知道那里有个丧尸巢穴吗?”大哥问道。 “知道,我去找个人。”王瑾之笑着点头。她其实不擅长和陌生人相处,除非对方是个e人。很显然这位大叔就是e人。 “电话还借给我吗?”王瑾之问。“你不借,我去找其他人借了。” “借,当然借,只是你一个人去不害怕吗?那里可都是丧尸。”大哥将电话递给她。 王瑾之将电话拨给穆辰渊,连续打了三次无人接听后,确定对方已经出事。她状若随意地问旁边大哥一句。 “大哥你口音好像是清河市本地人吧?” “啊,这都能听出来!” “你知道鸿运酒店当年火灾的事吗?” “对,我以前就是清河市的人,火灾那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。当时火势比现在还猛,不过也算幸运,里面的人都逃掉了,就一个小男孩不幸遇难了。” 王瑾之心里咯噔一下,网上可没有这个消息,只报道了半个月后有人被丧尸撕咬了。 “那孩子也是可怜,听说是厌学自己离家出走,躲在了那家酒店里,然后被卡在什么地方,活活烧死了。就是当时他父母非不信那是自家孩子,说自己孩子不长那样,硬是做了尸检。” “都烧得乌漆麻黑的,谁能看出来是不是自家孩子。但这好家伙,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。那孩子肚子里全是未消化完的生肉块。” 大哥说这话时,王瑾之下意识地朝他胸前挂着的玉佩看去,余光却瞥见对方刚刚那完美无瑕的玉佩裂了一条缝。随着大哥越讲,裂得越大。 M.ThONgaDay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