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就打在这个位置。”我捏着早就长好了的耳垂,向他的痛处故意挑衅着。 陈祝年没理我,解开安全带就要下车,我扑过去抱住他胳膊,一如往常每一次刺痛他不成功后气到张牙舞爪的模样说要咬他。 哥每次都要骂我属狗,那我就只能真的咬他一口,此后几天又反反复复摩挲伤口问他痛不痛。 没例外。我照旧要咬他手腕,但上面血迹斑斑,结了痂的口子都还在,我索性撑起身子抵起膝盖过去攀他肩膀,右手扯过他衬衣领子。我一瞟眼,看见他锁骨,还没等来得及感叹自己这下真成吸血鬼了就被掐了脖子压回副驾驶。他太慌乱,像是没意料到我会这样,所以力气稍大了些。 只那短暂窒息的一秒,我的心跳规律被彻底打乱。 “你有病啊?”我气急败坏地骂他。 哥没理会我,下了车又过来拽我的门。 “回家,有话和你说。” 他不说我也知道,对于爸妈来说,我一直都是可有可无的。不然我不会等到他一个人偷偷发了很多年寻人启事,成年后跑遍全市的福利院来找我,他也不会在十八岁那年放弃填报省外一所心仪多年的大学。如果我,但凡我,只要有那么一瞬间是被在乎的,能够早点回来的话,或许就不会错过哥生命里再没办法追回的年岁。 我只是觉得属于我的东西被掠夺,恰巧哥哥是其中一个。 陈祝年,三个字不难写,他没什么特别,我也只是从他身上试图弥补,除此之外没别的。 真的。 妹妹咬哥哥又不犯错。 那年我被哥带走后就一直住在他家,爸妈脸色很难看,但没人能管得了他。他刚读大学的时候就搬出来住了,在学校旁边租的房子,两间卧室里有我的一间。后来他跟着同学创业,接手家里的事,买了自己的房子,两间卧室里还有我的一间。 哥会管我的。那时候的我同现在的我一样大言不惭地讲,可没真去想过一辈子到底有多长。 他先进厨房接的水,我灰溜溜靠在门边儿,目光追随着去赌他先倒哪一杯。 “我的呢?” 我没好气儿地瞧着举杯喝水的他。 “不是喝酒了吗,喝了那么多还会口渴啊。” 神经病。 回身退了两步,我坐到沙发上抱了膝盖发呆,口中咂味着,也不知道我喝下去那些酒都是什么味儿的。陈祝年是这样的人,夸我时向来不遗余力,又从来很好避开我不愿提及的问题,不得不说这些年我被养的很好,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病,撞了哪就开始大喊大叫说痛,因为连同痛觉一起消失的是嗅觉味觉,于是不管吃什么都大喊好苦好咸。哄不好的时候要陈祝年带我去医院看病,他知道是装的,不愿给医生添乱也不想让我失落,找了专门的诊疗师,几次下来我乖乖接受现实。 也不知道他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,圆滑,妥帖,办什么事都让人满意。只有在想这些的时候我对他才熟悉起来,似乎在幻想中窥视了的他的成长年岁。 不知道哥变成一棵树的话会不会长得很好。 之前一个人在家无聊,我问他养一只狗可不可以,他率先想到的却是失去。没明面说,我在他瞬眨了的双眼里捕捉到一丝担忧死亡的疑虑,好像在告诉我这样一个新生命能陪伴我的年岁远不及他能给我的。 我是迟钝的,没法儿感知疼痛的同时嗅觉与味觉一样形同虚设,想事情的时候总爱一根筋,独独对哥是敏感的。 有时候看着他,我会感觉到他的心脏同我一般频率的跳动,白净手腕上被我啃咬的疤,在相同位置的我身上也有延迟愈合的一个。 如果哥能带我去打一个耳洞就好了,如果哥也和我一起打一个耳洞就好了。我身上,伤口愈合的速度是缓慢的,哥不一样。 能在他身上凿一个洞就好了,这样的话看见他的痛我也一样能想起我的。 但我不知道的是,给耳朵穿孔其实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儿,厚实耳垂刺破的一瞬相比于后期慢养来说只是最不值一提的,但我的大脑让我忘记从前那些不愉快,把哥的顾虑与迟疑全部归咎于他对痛的排斥,心底埋怨他是胆小鬼。 打耳洞一定是很痛很痛的事儿,所以哥把我找回来的那一年见到我才会流眼泪。他只是心疼我被锐器贯穿了皮肉的痛,就像有善心的人见了陌生的苦难会流泪一样钝痛。 我是最普通的一个。我于陈祝年来说不是唯一也不是不同。 心里最憋屈的时候,连呼吸都是闷的,有东西堵在喉口,鼻头皱起的时候又痒又难受,眼眶憋的通红M.ThoNgaDay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