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证每个月都有新书出售,书坊和很多文人墨客签了五年的契书。内容大概是这些墨客每年都要完成一定量的书,看书的受欢迎程度来决定推广的力度和印刷的数量。 因为书坊和全国多个书局有合同,又有自己的印刷厂,书坊,每一周还出一本薄薄的晋江志,大致连载各个书坊名下墨客的文章,也设置了读者的来信这一环节,再通过坊间书的口碑和传阅程度来评估书的受欢迎程度。 十年前这书坊就开始起步,到现在非常完善,名下文人墨客众多,于锦只是其中有名的墨客之一,而不是晋江王牌,商人天性就是谋求利益的最大化,这一点郝澄也知道。 “那你是因为……”江孟真的话问了一半,欲言又止地吞下了后面半句。 他不说完,郝澄也能知道他想问些什么,她的手指捏紧了手中的书,把那书本熨烫得极佳的封面都捏得皱巴巴的。 “我没……”郝澄本来想说没什么,心念一动,又改口道“咱们先进去,进去我再和你谈。” 做主家的妻夫两个有事情谈,可怜的王管事只能被撇在一旁,留在原地眼巴巴地等了。 郝澄拉着自家夫郎一路进了书房,她拉着江孟真在椅子上坐下,将于锦的那本书搁在他的面前:“你先前说这书销量还很不错,那书你看过没有?” 江孟真摇头道:“我只听闻坊间说于锦又出新作,水平和构思大有回到先前巅峰状态的水平。坊间评价很高,宫里也有人传阅,那云岫书坊有意联系戏班将其排戏传唱,只是我还未曾看过。” 于锦的成绩其实在她们书坊已经下滑了很多,这也是冰心和他都没有决定开出大优惠条件留下于锦的原因。 郝澄最喜欢的《折桂记》是于锦比较早期的作品,于锦小的时候就是以出众的记忆力闻名乡里,后来对方在家乡投了一本《折桂记》,在《晋江志》上刊载,结果大火,便来了京都定居。 但后来于锦第二本和第三本书成绩都不算好,她的文章就越写越浮华了,而且追随那些大火的笔者,反而渐渐丧失了自己个人特色。虽然出书快,写起文章的速度也特别快,但质量不行,看客们根本不买账。 不少的于锦的老读者,甚至拿这位少年成名的墨客和那位才尽的江娘笔,这次于锦的新书一处,追捧她的女君公子们又多了不少。 郝澄将那书翻开,往江孟真地面前推了推:“那你先看看,看完再和我说说想法。” 江孟真低下头来,看看了书中的文字,起初的时候他面色平静,还能点评两下构思不错,等看到后面,他的面色也越发阴郁,等到翻阅完,他甚至直接将书摔到了地上。 郝澄弯下腰将这书拾了起来:“这书我是借的老师的,答应好了要还她。” “可这分明是你的……”说到后面,他又突然噤了声,紧张地看着郝澄的神色,像是担心说出来郝澄要承受不住。 郝澄状似冷静地替他把话说完:“分明是和我想出来的故事一模一样,是吧。” 她把梗概给于锦看的时候,还没有动手开始创作,第一稿也只是写了万把个字,后面她觉得不好,又改的面目全非。 但总体来说,她还是按照自己文章的脉络来写文的。文章的细纲和骨架是这本书的灵魂,为了能够让情节生动有趣,她按照草蛇灰线的写作手法埋了两条长线,也填充了许多自己临时想到,怕忘记所以记下来的细节。 这份完整的大纲,用她记忆中的现代文写,这文能写百万来字,但如果用比较通俗的白话文或者文言文来写,文章最长也不过四五十万。 于锦的新书是在这一个月内写出来了,剧情丰富,而且基本上严丝合缝,一看就是做了很多准备写出来的文章。但她只翻阅了几眼,就知道这是自己的东西,被人改头换面,换了个壳子就成功上市。 主角的名字,于锦换了一下。主要角色,和她设定的是一模一样的。她设定主角爱吃什么酸的,于锦书中主角就爱吃酸。她的主角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,个子高瘦,皮肤白皙,喜好玄色青衣,爱吃橙子,年纪二十出头,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有个酒窝,口头禅是“xx的见鬼了”,还能够和鬼神沟通,虽然有点痞气,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,金手指是一支无意间得到的判官笔。 于锦的新书,主角也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,个子高瘦,皮肤白皙,时常裹在一件黑色的深衣中,爱吃橘子,刚刚弱冠之年,笑起来的时候左边脸颊有个酒窝,口头禅是“zzM.ThONgADay.neT